日前,省纪委监委下发通知,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肃查处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,与整治“酒杯中的奢靡之风”一并实施,深挖彻查背后“四风”问题,坚决刹住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乱象及不良风气。
省纪委监委提出,党员、公职人员要善于从政治上、党性上和作风上认清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,酒驾醉驾不仅是纪法观念淡化、宗旨意识弱化,违反党章规定的表现,而且严重损害和败坏党的形象;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着“四风”问题以及“破窗效应”隐患,败坏党风政风,带坏社风民风。
今年以来,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4人,开除党籍240人、开除公职25人。
省纪委监委要求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查快处,加强与公安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,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双向移送、协同查办案件等协作配合机制,运用大数据手段快速核定身份信息,优先处置、严肃查处。坚决倒查追溯。把查处党员、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,与整治“酒杯中的奢靡之风”一并实施,倒查饮酒原因、组局和参与人员身份、饮酒场所、消费支出等情况,既查当事人,又查同餐人;既查组织者,又查参与者;既查酒后违规驾驶问题,又查饮酒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。严肃追责问责。将查处为酒驾醉驾行为徇私抹案问题作为重要内容,对处置过程中隐瞒不报、压案不查、避重就轻、包庇袒护等问题一查到底,对领导干部干预执纪执法、说情抹案等行为深挖彻查,坚决避免选择性执法、人情执法,坚决维护执法公信力。强化通报曝光,真正做到处罚一个、震慑一片、警示一方。(记者 王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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